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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塑协BOPET专委会主办
08年欧盟对中国塑料行业产品制裁总汇
发布日期:2008-12-02 阅读次数:5742008年前三季度欧盟对中国塑料行业产品制裁总汇以及欧盟颁发的部分法规。
欧盟对中国产塑料袋反倾销终裁落定
3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塑料袋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对新会新利达薄膜有限公司征收4.3%的反倾销税。在本案中,欧盟委员会并未给予新会新利达薄膜有限公司以市场经济待遇,并选择泰国作为计算该公司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
欧盟抬高门槛塑料玩具出口减少
欧盟实行新标准,抬高玩具准入门槛,造成对欧盟出口的玩具数量锐减。2006年7月1日欧盟《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生效,欧盟对其实行的EN71标准做出了毒性、化学成分、电气安全性等几方面的修改。新标准对电子玩具、智能玩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抬高的门槛使得天津口岸近期对欧盟玩具出口锐减。据了解,三月,天津口岸出口玩具2462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6.3%。
天津口岸玩具主要出口美国和日本,出口欧盟锐减。出口至美国和日本分别为1452万美元和340万美元,分别下降11.9%和8.4%,合计占同期天津口岸出口玩具总值的72.8%;出口欧盟195万美元,下降42.4%,占7.9%。
欧盟对中国产塑料水瓶发出警告
2008年4月11日,希腊通过欧盟食品和饲料委员会宣布对中国生产的塑料水瓶发出消费警告,警告原因是水瓶中被检出过量的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
欧盟对中国塑料装饰品发出消费者警告
2008年4月18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LineaCasaIn”牌塑料装饰品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意大利。此次通报的塑料装饰品为蔬菜和水果形,其中马铃薯、茄子、西红柿形塑料装饰品的条形码编码为8019050260953,而水果形塑料装饰品无条形码编码。
欧盟对中国产橡皮发出消费者警告
2008年7月18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橡皮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匈牙利。此次通报的橡皮为3支装、冰激凌形状,规格为5.5cm×3cm×1cm,条形码编码为85000358181043;产品的外包装上贴有标签和CE标识。
欧盟对中国产套装塑料玩具汽车发出消费者警告
2008年8月1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套装塑料玩具汽车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捷克。此次通报的玩具汽车为8只装,款式/型号编码为No.526-8p,EAN码编码为8713145152689。
由于该套装玩具汽车中,绿、黄两种颜色的小车铅含量分别高达375mg/kg和433mg/kg,远高于欧盟的最大限值90mg/kg,且黄色小车中铬含量也高达97.9mg/kg(欧盟的最大限值为80mg/kg),有致儿童化学中毒的危险。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的玩具指令以及欧盟的相关标准EN71。目前,捷克主管部门已下令禁止销售该商品。
欧盟对中国聚酯长纤面料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
2008年6月26日,应德国HüpedenGmbH&Co.KG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聚酯长纤面料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4075100、54075200、54075400、54076110、54076130、54076190、54076910和54076990。
此次复审是就征税产品范围进行审查。申诉方指出,欧盟目前实施的反倾销措施针对染色的(包括染成白色)、聚酯变形或非变形长丝含量至少等于85%的聚酯长纤面料,而本公司进口的产品仅用于生产特殊粘胶带,该产品主要用于在发动机(尤其是汽车发动机)电缆线束中的隔热。申诉方认为,这种具有特殊科技和化学特性的产品应有别于欧盟对华聚酯长纤面料反倾销措施中的涉案产品,因此要求欧盟委员会对此案的涉案产品范围进行复审。
2004年6月1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长纤面料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5年9月16日,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欧盟对中国产儿童围兜发出消费者警告
2008年8月22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儿童为围兜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芬兰。该儿童围兜的前部分为印有不同动物图案的针织材料制成,背部为白色塑料材质;该围兜的货品编码为16133。 该产品被通报的原因为存在化学危险。因为:(1)该围兜中邻苯二甲酸二乙基乙酯的含量达14%~15%;(2)该产品中的铅含量高达120~130mg/kg。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的化学品限制指令76/769/EC。目前,芬兰主管部门已下令禁止该商品入境。为此,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建议国内有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相关链接欧盟法规
欧盟近日发布长达140页的《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规例》(简称REACH)资料共享指引文件,内容主要关乎现存化学物质的资料共享机制,因此将适用于大部分欧盟市场销售的化学物质。资料分享规定是REACH最重要的规定之一,备受厂商及进口商等的关注。
全文:http://info.plas.hc360.com/2008/01/11093322770.shtml
REACH法规导致山东四千化工企业出口受阻
REACH是欧盟规章《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简称,企业预注册时间为今年六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REACH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监测标准和高昂的检测费用,并且这些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据欧盟估算,注册费用为一万多欧元,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监测费用约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57万欧元。在该法规下约三万种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影响几乎包括所有化学品和其下游(纺织、轻工、制药、汽车等)产品,而山东省有4000多家化工类或与化工相关产品出口企业将受法规影响,占到全国五分之一,出口额近60亿美元。山东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张霖透露REACH法规的出台将影响到该省四千化工企业产品的出口
欧盟发布接触食品的再生塑料材料和物品草案
1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用于接触食品的再生塑料材料和物品的草案,并且修订委员会法规(EC)No2023/2006的委员会法规。
本法规草案提出了生产用于接触食品的材料和物品的再生塑料机械回收工艺的批准程序,并且修订了附带关于生产与食品接触的再生塑料回收工艺良好生产规范(GMP)特定附件的良好生产规范的法规。一旦第5.2条中所述的指南可供评议,它们就将依照SPS协定通报。
全文:http://info.plas.hc360.com/2008/01/18095423277.shtml
欧盟最新公布化学物质注册收费标准
今年4月17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刊登了第340/2008号欧委会法规,列出了贸易商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注册化学物质时必须支付的费用。
全文:http://info.plas.hc360.com/2008/06/12090834949.shtml
欧盟碳氟化合物禁令生效
欧盟的第2006/122/EC号指令禁止碳氟化合物(PFOS)应用于多类产品,包括电子产品、纺织品及其他涂层产品。指令要求成员国须于2007年12月27日或之前根据指令实施有关法规,禁令将于2008年6月27日生效。
全文:http://info.plas.hc360.com/2008/06/26085636246.shtml
欧盟近期又筑起一道新的“绿色壁垒”:规定欧盟市场上制成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简称PFOS)的含量不能超过质量的0.005%,这标志着欧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这项禁令去年在欧盟议会正式通过,今年6月27日起正式实施。此外,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也颁布了相关法规禁止该物质在某些领域的使用。该禁令实施后,对我国纺织品、皮革、造纸、包装、印染助剂、化妆品等产品的出口将造成较大影响和冲击,尤其纺织、皮革等出口企业首当其冲。据介绍,PFOS是目前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之一,可以通过呼吸和食用被生物体摄取,被普遍认为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持久累积性毒物。目前,PFOS在纺织业中存在范围最广,任何需要印染以及后整理的纺织品都需经过前处理洗涤,另外如抗紫外线、抗菌等功能性后整理所使用的助剂也可能含高PFOS。